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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各部(科)室、集团所属各单位:
中秋国庆临近,根据市纪委文件精神,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,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强调以下纪律要求:
一、严禁利用网络、手机短信、微信等形式制造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;
二、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
三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节礼;
四、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
五、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;
六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七、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;
八、严禁滥发津补贴或实物;
九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;
十、严禁组织参加带“彩”娱乐活动;
十一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各部(科)室、集团所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对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早研究、早部署、早提醒、早警示,形成以上率下、层层带动的良好氛围。对不听招呼仍然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不收敛、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,实行“零容忍”,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、严肃问责。
举报邮箱:464392010@qq.com
襄阳日报传媒集团
2017年9月28日